安二修由于保管不慎,将义房权证字第05284号《房屋所有权证》、义国用(2003)第0302号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遗失,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公告补办不动产权证。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,可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权利主张。如无异议,我局将按有关规定注销上述不动产权证书并办理补发手续,特此公告。
2021年3月5日